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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其食品进出口政策做出了许多修正

时间: 2019-02-13 14:29:43 分类: 食品酒类进口报关 浏览次数: 2349 作者:琪邦来源:进口报关公司

在过去的2018年,澳大利亚对其食品进出口政策做出了许多修正。作为回应,琪邦进出口代理公司进行了一项调查,并汇编了主要的食品政策,供网民分享。

 

 

1、澳大利亚更新乳制品进口条件要求

 

2018年1月5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利部( DAWR )宣布将更新乳制品进口条件的要求。涉及的乳制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牛奶比例低于10 %的产品。巧克力;3 .澄清黄油和酥油;4 .乳糖和相关产品;5 .乳制品(包括新西兰的初乳);6 .乳制品(非新西兰初乳);7。奶酪或黄油;8。个人(婴儿)消费的婴儿配方产品;9 .调味奶饮料;10。其他乳制品。

 

2、澳大利亚更新供消费及加工的大米进口要求

 

2018年1月5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利部( DAWR )宣布,将更新大米消费和加工的进口要求。消费和加工新进口大米的条件变化包括:

( 1 )大米根据其活性而不是颜色来分类。水稻的生物安全风险取决于水稻是否活跃。因此,大米是根据活性而不是颜色或品种来分类的。活性大米是指没有充分磨碎以除去胚芽从而能够发芽的大米。实例包括糙米和具有完整胚芽的任何有色品种(例如黑色、紫色或红色大米)。非活性大米是指已经被彻底磨碎去除胚芽,因此不能发芽的大米。例子包括白米和任何经过彻底研磨去除细菌的有色品种。

( 2 )定义货架稳定性,改进稳定大米产品的商业包装、包装和烹饪。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进口经过蒸馏和灭菌的大米。蒸馏灭菌是指在高温下将食品密封在密封容器中,使其内容物在商业上无菌的过程。例如,蒸煮袋中的方便米饭和罐装米饭产品。它不适合真空包装的货物。

 

3、澳大利亚将增加监控食品的检验时间

 

2018年4月6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 DAWR )发布了INF02-18号通知,从2018年4月16日起,延长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综合货物清关系统( ICS )中受监控食品的检查时间,以符合该国1993年《进口食品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法定检查率( 5届时,澳大利亚将对更多受监控食品进行现场检查。可能会采集更多的样本并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据估计,测试时间可能会增加大约30分钟,这取决于待检测批次中的具体食品和批次数量。
 


4、澳大利亚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


 
2018年5月30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利部( DAWR )宣布( 44 - 2018年)将发布进口熟虾检验规则。从2018年6月4日(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开始,该部门将对进口熟虾(密封完好)进行随机检查,以确保熟虾符合现有进口条件。

进口条件要求为:煮熟虾肉中的所有蛋白质都已凝结并且没有生虾肉残留;所有的货物都应附有主管当局颁发的证明上述内容的健康证明。食品进口报关商等必须确保提交检查的所有熟虾货物保持“密封完好”,直到检查员提供批准并开封,不符合要求的煮熟虾必须在经批准的设施中销毁或煮熟等。


 
5、澳大利亚实施猪肉强制性原产国标签


 
2018年6月29日,据环球肉类新闻网消息,澳大利亚支持全澳猪养殖户自7月1日起引入强制性原产国标签。该措施由澳大利亚政府加以贯彻、落实,目的是使澳大利亚相关产品更容易被识别。该原产国标签包含“澳大利亚制造”袋鼠图标,说明澳大利亚产品成分所占百分比,并说明产品制造、生产地点。据悉,尽管澳大利亚有新鲜猪肉,但进口猪肉仍用于火腿、咸肉、部分预熟猪肉产品。


 
6、澳大利亚发布裹面包屑等虾制品进口条件


 
2018年7月27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利部( DAWR )宣布( 80 - 2018年)面包屑虾产品、断头虾产品和碎虾产品的进口条件。 

要求2018年9月28日或之后进口到澳大利亚的所有上述虾产品必须符合新的进口条件。首先,所有产品都必须附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证明产品在固化和粘附涂层过程中经历了烹饪步骤。第二,没有经过可接受的烹饪步骤的产品必须满足生虾的进口要求,包括出口前对白斑综合症病毒( WSSV )和虾黄头病病毒( YHV )的取样测试,以及抵达澳大利亚后的进口测试。不合格产品将被销毁或处置(即烹饪)以及其他措施。


 
7、澳大利亚加强进口食品安全体系


 
2018年9月13日,根据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澳大利亚将实施《进口食品控制修正法案》。修正案将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的风险管理,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健康,减轻食品进口商的负担。

要点如下:一,如果边境食品检查不能完全确保食品安全,需要食品安全管理证书;

二,要求所有食品进口报关商根据申请提供证明进口食品可追溯性的文件,即沿着食品供应链逐步追踪可追溯性;

三.制定有区别的实施条例,以满足食品安全要求(适用于进口食品);

四,扩大澳大利亚的应急能力,如果不能确定特定食品的安全性,允许食品在边境储存28天;

五、监督管理新出现的进口食品风险,使用不定期检验、检查和分析,周期为6个月;

六、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认证,使其与澳大利亚的食品安全体系具有同等的体系。从认证国家进口的食品应减少检查次数。



8、澳大利亚发布金枪鱼和澳洲肺鱼一氧化碳治疗的边境管制

 

2018年9月27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 DAWR )发布了IFN12-18通知,该通知将从2018年11月1日起检查和分析金枪鱼和澳大利亚肺鱼的一氧化碳( CO )处理。本通知取代了2018年7月20日发布的IFN08-18通知,增加了澳大利亚肺鱼。自生效之日起,农业和水资源部将根据进口食品检验计划( IFIS )对进口新鲜、冷藏或冷冻金枪鱼和澳大利亚肺鱼切片进行检验和分析,监管率为5%。



9、澳大利亚拟修订进口双壳贝类及其产品的食品安全规定


 
2018年12月4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利部( DAWR )发布了IFN15-18通知,提议改变双壳贝类和双壳贝类产品的食品安全进口要求。2017年,澳大利亚发布了一份关于进口食品检验和分析改革提案的咨询文件——2017年5月,拟议的改革之一是限制双壳贝类和双壳贝类产品的进口。

除非产品有外国政府证书。针对2017年5月咨询文件中收到的意见,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正在征求利益攸关方对第二份咨询文件的反馈意见。该文件更详细地介绍了需要政府认证的产品范围、认证要求、要管理的风险以及边境验证测试的细节。


 
10、澳大利亚将对从中国进口的新鲜豌豆实施符合性检验计划

 

2018年12月17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发布了第190-2018号公告。从2019年1月16日起,从中国进口的新鲜豌豆将自动接受合规检查计划(CBIS)。根据该计划,已经提交了评估和检查文件的连续五批货物的进口商将有资格获得25的监控率。

 

这意味着每批进口货物的概率为25;一旦检测到不合格,抽样率将为100次检查,直到再次合格。澳大利亚将根据风险分析结果随时调整进口抽样比例。为了获得资格,符合条件并允许进口的产品必须根据新鲜豌豆的入境情况提交关税(0708.10.00)。